如何懲治稀土黑色產業鏈
發布時間:2014-01-17 新聞來源:一覽稀土英才網
“每年幾萬噸的黑稀土沖擊市場,這種局面如果持續下去,我國的稀土資源將大量流失,稀土行業健康發展的目標也將化為泡影!”聊起當下存在的稀土“黑產業鏈”,包頭稀土研究院原院長馬鵬起憂心忡忡。
馬榮璋和中國稀土學會副秘書長張安文等人認為,以下主要問題,制約了整治和打擊專項行動的成效:
一是非法稀土生產企業認定難:一些稀土企業負責人指出,只有弄清哪些是非法稀土生產企業,才能對稀土“黑產業鏈”進行精確打擊。但是,現有政策中缺乏明確的界定標準,這為界定哪些是非法稀土企業帶來難度。
二是法律法規不完善,執法難。目前,對打擊非法生產銷售稀土的部分行政措施,缺乏法律法規條文的支持,也存在執法主體不明晰的問題。
三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間、部門和地區之間尚未形成統一、高效的執法體系。國務院規定,工信部對稀土行業管理負總責,同時規定地方政府對轄區稀土行業管理總負責。
如何才能更好的整治稀土的黑色產業鏈,怎樣才能將稀土這個寶貴資源利用起來是我們需要解決的問題。
【打印】 【關閉】
分享到: | ![]() |
![]() |
![]() |
![]() |
![]() |
![]() |